法律专题 | 父母离婚,抚养成年心智障碍子女一方能获得抚养费吗?

2020-08-27

法律专题 | 父母离婚,抚养成年心智障碍子女一方能获得抚养费吗?

心智障碍孩子已成年,父母是否还可以通过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同居,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这就是抚养义务。一般而言,夫妻感情不和的,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需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约定。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母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通常而言,大家都认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到子女成年为止的,因此,支付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即可。就心智障碍家庭而言,因子女的特殊情况,若父母离婚的,是否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对方在心智障碍者子女成年后,仍旧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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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均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心智障碍者子女成年后,若不能独立生活的,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其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五条第一款均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抚养费支付的期限,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决定,也就是说,离婚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心智障碍者子女成年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仍旧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最后,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心智障碍者子女因患病、教育等因素,实际需要的花费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作者: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

编辑/排版:广州市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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