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 如何为已成年的心智障碍者指定具体的监护人?

2020-07-28

 法律专题 | 如何为已成年的心智障碍者指定具体的监护人?

特殊孩子家庭的家长最担心的问题莫过于自己百年归老后,孩子(未成年与成年的心智障碍者)无人照顾。之前我们也分享过特殊儿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的相关内容。

那关于“成年的心智障碍者”的监护问题,家长们又有什么需要留意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除了父母(担任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为已成年的心智障碍孩子指定监护人外,其他近亲属能不能在其父母在世的时候申请成为他(她)的监护人呢? 

案例:

2019年6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接到一位当事人陈某的咨询,称其哥哥小时候患有小儿麻痹症,落下了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也无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自从其父亲去世后,留下年逾七旬的老母亲与同是残疾人的妻子,考虑到母亲与嫂子的这种情况,不仅现在日常生活难以正常进行,日后母亲去世,他们的生活更是困难。于是其前来咨询我们,看能否让其成为其哥哥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以及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的规定,陈某的需求在法律上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其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哥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再由法院指定其本人为其哥哥的监护人。

 申请流程

陈某将案件委托团队律师办理后,律师开始着手准备案件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证据等)。将一套完整的申请材料整理好后向法院提交。由于判断陈某哥哥是否有行为能力需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判断后出具鉴定意见,因此律师同时向法院提交了鉴定申请书,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哥哥目前的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后法院通过摇珠,选定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其哥哥的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后鉴定中心经鉴定认定其哥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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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结合残疾证、鉴定意见等材料进行审理,并通过开庭程序询问了律师意见后作出判决,宣告陈某的哥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同时指定陈某为其哥哥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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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通过法院确认的手续,由法院为已成年的心智障碍者指定具体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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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案中陈某家庭需求的读者,可以参考,若有具体疑问也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更进一步的情况。


作者: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

编 辑/排 版/配 图:张雪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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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律师团队简介】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在商事法律、房地产、婚姻家事与传承、劳动与雇佣等服务领域深耕细作。婚姻变化、遗产继承、税务处理等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大众不得不考虑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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